青黃自然資告字【2022】3035號
經黃島區人民政府批準,青島市黃島區自然資源局決定以網上拍賣方式出讓二十二宗儲備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劃指標要求
序號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總面積 (平方米) | 規劃建筑總面積 (平方米) | 規劃指標 | 出讓土地部分 | 劃撥土地部分 | 最高限價樓面地價 (元/平方米) | 最高限價總價款(萬元) | 智慧化基礎設施配置類別 | 裝配式建筑比例 | |||||||||||
容積率 | 建筑 密度 % | 綠地率 % | 土地 用途 | 土地 面積 (平方米) | 出讓年限 (年) | 規劃建筑面積 (平方米) | 拍賣起始(綜合)樓面地價(元/平方米) | 出讓起始總價 (萬元) | 競買保證金 (萬元) | 土地 面積 (㎡) | 土地 用途 | 規劃建筑面積 (平方米) ? | 土地 劃撥價款 (18萬元/畝) | ||||||||
HD2022-3035號 | 黃島區吳江路南、大羅山路西 | 11416 | 17124 | ≤1.5,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 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根據 《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 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 ? ≤ 25 ? | ≥ 35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 11416(城鎮住宅用地分攤10274.4,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1141.6)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17124(城鎮住宅15411.6,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用地、餐飲、旅館、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1712.4) | 5651 | 9676.7724 | 9676.7724 | —— | —— | —— | —— | 6498 | 11127.1752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HD2022-3036號 | 黃島區大羅山路西,嘉陵江路南 | 16622 | 33244 | ≤2.0,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 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根據 《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 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 ≤ 20 ? | ≥ 35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16622(城鎮住宅用地分攤14959.8,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1662.2)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33244(城鎮住宅29919.6,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用地、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3324.4) | 5338 | 17745.6472 | 17745.6472 | —— | —— | —— | —— | 6138 | 20405.1672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HD2022-3037號 | 黃島區世紀大道南、珠山南路東 ? | 64678 | 187566.2 | ≤2.9,其中居住建筑面積:商業建筑面積9:1,相應規劃若不能滿 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 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 ? ? | ≤ 35 ? | ≥ 30 ?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64678(城鎮住宅用地分攤58210.2,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6467.8)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187566.2(城鎮住宅168809.58,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用地、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18756.62) | 2823 | 52949.9383 | 52949.9383 | —— | —— | —— | —— | 3246 | 60883.9885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HD2022-3038號 | 黃島區江山南路東、嘉陵江西路北 | 25115 | 62787.5 | ≤2.5,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 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根據 《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 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 ≤ 25 | ? ≥ 35 ?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 25115(城鎮住宅用地分攤22603.5,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2511.5)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62787.5(城鎮住宅56508.75,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用地、餐飲、旅館、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6278.75) | 5419 | 34024.5463 | 34024.5463 | —— | —— | —— | —— | 6231 | 39122.8913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HD2022-3039號 | 黃島區鐵橛山路南、東風路西 | 18376 | 45940 | ≤2.5,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 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根據 《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 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 30 ? | ≥ 35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 18376(城鎮住宅用地分攤16538.4,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1837.6)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45940(城鎮住宅分攤41346,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用地、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4594) | 3145 | 14448.1300 | 14448.1300 | —— | —— | —— | —— | 3616 | 16611.9040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HD2022-3040號 | 黃島區華山路東、珠山路南 | 15392 | 27705.6 | ≤1.8,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根據《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 25 | ≥30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15392〔其中商品城鎮住宅用地分攤13852.8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1539.2〕 ?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27705.6〔城鎮住宅用地24935.04,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2770.56〕 ? | 5146 | 14257.3018 | 14257.3018 | —— | — | —— | —— | 5917 | 16393.4035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
HD2022-3041號 | 黃島區兩河路西、背兒山路北 | 133165 | 199747.5 ? | 地上總建筑面積≤199747.5平方米,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根據《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 25 | ≥30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126415[其中城鎮住宅用地分攤113098.5、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13316.5]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195787.5[其中城鎮住宅175812.75、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19974.75] | 3532 | 69152.1450 | 69152.1450 | 6750 | 教育用地(9班幼兒園) | 3960 | -- | 4061 | 79509.3038 | 品質級 ?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
HD2022-3042號 | 黃島區月亮灣路北、墨香路西 | 20306 | 40612 | ≤2,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根據《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 ≤ 30 | ≥30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20306城鎮住宅用地分攤18275.4,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2030.6〕 ?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40612〔城鎮住宅用地36550.8,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4061.2〕 ? | 4877 | 19806.4724 | 19806.4724 | —— | — | —— | —— | 5608 | 22775.2096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
HD2022-3043號 | 黃島區月亮灣路北、墨香路東 | 41264 | 74275.2 | ≤1.8,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根據《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 ≤ 30 | ≥30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41264城鎮住宅用地分攤37137.6,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4126.4〕 ?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74275.2〔城鎮住宅用地66847.68,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7427.52〕 ? | 4907 | 36446.8406 | 36446.8406 | —— | — | —— | —— | 5643 | 41913.4954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
HD2022-3044號 | 黃島區水城路東、臨港路南 | 43229 | 103749.6 ? | ≤2.4,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根據《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 30 | ≥30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43229〔城鎮住宅用地分攤38906.1,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4322.9〕 ?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 103749.6〔城鎮住宅用地93374.64,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10374.96〕 ? | 3264 | 33863.8694 | 33863.8694 | —— | — | —— | —— | 3753 | 38937.2249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
HD2022-3045號 | 黃島區向陽嶺路北、 煙臺路東 | 37308 | 85808.4 | ≤2.3,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根據《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 ≤ 35 | ≥30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37308[其中城鎮住宅用地分攤33577.2、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3730.8]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85808.4[其中城鎮住宅77227.56、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8580.84] | 4815 | 41316.7446 | 41316.7446 | —— | —— | —— | —— | 5537 | 47512.1111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
HD2022-3046號 | 黃島區昆侖山路東、錢塘江路北 | 18294 | 32929.2 | ≤1.8, 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 離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 容積率必須大于1。 根據《青島 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 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 總建筑面積的10% | ≤25 | ≥35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 18294〔城鎮住宅用地分攤16464.6,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1829.4〕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32929.2〔城鎮住宅用地29636.28,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3292.92〕 ? | 5917 | 19484.2076 | 19484.2076 | —— | — | —— | —— | 6804 | 22405.0277 | 品質級 | —— |
HD2022-3047號 | 黃島區薛泰路北、海岸大道西 | 60248 | 66272.8 | ≤1.1, 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 離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 容積率必須大于1。 根據《青島 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 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 總建筑面積的10% | ≤25 | ≥30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總面積60248,〔城鎮住宅用地分攤54223.2,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6024.8〕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66272.8,〔城鎮住宅用地59645.52,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6627.28〕 | 6971 | 46198.7689 | 46198.7689 | —— | —— | —— | —— | 8016 | 53124.2765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
HD2022-3048號 | 黃島區濱海大道東、東港頭村西 | 3022 | 4533 | ≤1.5, 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 離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 根 據《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 例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30 | ≥30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3022,〔城鎮住宅用地分攤2719.8;商業用地(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分攤302.2〕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4533,其中城鎮住宅4079.7;商業用地(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453.3 | 1649 | 747.4917 | 747.4917 | —— | — | —— | —— | 1896 | 859.4568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
HD2022-3049號 | 黃島區濱海大道東、龍福路南 | 2834 | 3117.4 | ≤1.1, 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 離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 根 據《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 例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30 | ≥30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2834,〔其中城鎮住宅用地分攤2550.6;商業用地(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分攤283.4〕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3117.4,城鎮住宅2805.66;商業用地(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311.74 | 1833 | 571.4194 | 571.4194 | —— | — | —— | —— | 2107 | 656.8361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
HD2022-3050號 | 黃島區太行山路東、北江路北 | 14235 | 42705 | ≤3.0,其中居住建筑面積:商業建筑面積=85:15,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 | ≤30 | ≥20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14235,〔其中城鎮住宅用地分攤12099.75;商業用地(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分攤2135.25〕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總面積42705,城鎮住宅為:36299.25;商業用地(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6405.75 | 7288 | 31123.4040 | 31123.4040 | —— | —— | —— | —— | 8381 | 35791.0605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
HD2022-3051號 | 黃島區太行山路西、富春江路北 | 35285 | 102326.5 | ≤102326.5 平方米,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 規日照及安全距離要求時, 應適當下調容積率, 根據《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 居住用地中配套 商業建筑面積比例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20 | ≥35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28535,城鎮住宅:25006.5;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3528.5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 總面積98366.5, 〔城鎮住宅用地分攤88133.85,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10232.65〕 | 7448 | 73263.3692 | 73263.3692 | 6750 | 教育用地(9班幼兒園) | 3960 | —— | 8565 | 84250.9073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HD2022-3052號 | 黃島區太行山路西、富春江路北 | 53210 | 154309 | ≤2.9, 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 要求時, 應適當下調容積率, 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 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 根據 《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 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 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20 | ≥35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53210,〔城鎮住宅用地分攤47889,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5321〕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154309,〔城鎮住宅用地分攤138878.1,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15430.9〕 | 7490 | 115577.4410 | 115577.4410 | —— | —— | —— | —— | 8613 | 132906.3417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
? HD2022-3053號 | 黃島區三沙路東、高峪村南 | 77300 | 92760 | ≤1.2,商住比為1:9,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 規日照及安全距離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 必須大于1。 | ? ≤ 30 ? | ≥ 30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77300(城鎮住宅用地分攤69570,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7730)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92760(城鎮住宅83484,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用地、餐飲、旅館、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9276) | 4156 | 38551.0560 | 38551.0560 | —— | —— | —— | —— | 4779 | 44330.0040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 HD2022-3054號 | 黃島區三沙路東、映山紅路南 | 88784 | 177568 | 地上總建筑面積≤177568平方米,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 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根據 《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 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 ≤ 30 ? | ≥ 30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 84284(其中城鎮住宅用地分攤75405.6,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8878.4)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174768(其中城鎮住宅用地分攤157011.2,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用地、餐飲、旅館、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17756.8) | 3587 | 62689.2816 | 62689.2816 | 4500 | 教育用地(幼兒園) | 2800 | —— | 4125 | 72091.8000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HD2022-3055號 | 黃島區凰蹲山路西、西海岸路南 | 42094 | 122072.6 | ≤2.9,商住比為8:2,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要求時,應適當下調容積率,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 ? | ? ≤ 56 | ≥ 15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 42094,城鎮住宅用地(分攤8418.8,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33675.2〕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 122072.6〔城鎮住宅用地24414.52,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餐飲、旅館、公用設施營業網點)97658.08〕 | 3911 | 47742.5939 | 47742.5939 | —— | — | —— | —— | 4497 | 54896.0482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 HD2022-3062號 | 黃島區三沙路東、映山紅路南 | 50030 | 100060 | ≤2.0, 相應規劃若不能滿足周邊規劃及已建建筑的法規日照及安全距離 要求時, 應適當下調容積率, 另根據土地相關政策, 居住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 根據 《青島市市區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及規劃導則》, 居住用地中配套商業建筑面積比例 不超過總建筑面積的10% | ? ≤ 30 ? | ≥ 30 | 城鎮住宅用地、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 ? | 50030(其中城鎮住宅用地分攤45027,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分攤5003) | 城鎮住宅用地70年,商業用地(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旅館用地、公用設施營業網點用地)40年 | 100060(其中城鎮住宅用地分攤90054,商業[零售商業、批發市場用地、餐飲、旅館、 公用設施營業網點]10006) | 3597 | 35991.5820 | 35991.5820 | —— | —— | —— | —— | 4136 | 41384.8160 | 品質級 | 該地塊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須達到40%,其單體裝配率不低于50% |
拍賣出讓地塊空間范圍以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規劃方案為準。住宅用地容積率必須大于1.0。樓面地價是指單位計容建筑面積的土地價格。土地出讓價款總額為成交樓面地價與公告規劃建筑面積的乘積。出讓金中不含契稅、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土地登記費 、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征地管理費、水土保持(設施補償)費等費用。
二、競買資格要求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除法律法規另有限制或《出讓須知》規定禁止參加者外,均可申請參加。同一企業及其控股的各個公司不得參加同一宗地的競買,具體資格要求詳見《出讓須知》。聯合申請競買的,其中至少一方須為具有房地產開發資質的企業。本次拍賣出讓地塊中,HD2022-3035、3037、3039、3040、3041、3044、3045、3046、3047、3048、3049、3050、3051、3052號地塊,競買人均須單獨申請競買,不允許聯合申請競買。HD2022-3036、3038、3042、3043、3053、3054、3055、3062號地塊,競買人既可單獨申請競買,也可聯合申請競買。
三、土地出讓成交后,競得人須按《競買須知》中的相關規定與青島市黃島區自然資源局簽訂《成交確認書》。競得人為非青島市黃島區工商注冊地的企業,應自土地出讓成交次日起3日內在青島市黃島區內成立全資子公司,由新公司與區自然資源局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方可作為建設用地使用權受讓人辦理土地登記進行開發經營。
四、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拍賣出讓通過青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以下簡稱:網上交易系統)進行。網上交易系統通過青島市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http://ggzy.qingdao.gov.cn/PortalQDManage)點擊“青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系統”進入,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企業,但競買報價超出最高限價的除外。
五、本次拍賣出讓的詳細資料和有關要求,詳見《青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拍賣出讓文件》(以下簡稱:拍賣出讓文件)和《青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等資料。競買企業可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查詢。
競買企業可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查詢、下載本次拍賣出讓文件及相關資料,并按照拍賣出讓文件規定的操作程序參加競買。
六、競買企業可于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5日16:00企業下載查詢相關資料、支付競買保證金、報名(以網上交易系統服務器時間為準,下同),登錄網上交易系統,提交競買申請并交納競買保證金。交納競買保證金的截止時間(到賬時間)為2022年6月15日16時。
競買企業通過網上交易系統的審核并按時足額交納競買保證金后,在網上交易系統獲得競價權限。
七、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拍賣開始時間:2022年6月16日14時00分。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項
(一)競買企業須持有數字證書(CA),方可登錄網上交易系統,申請參加網上拍賣出讓活動。競買企業須攜帶有效證件等相關資料到青島數字證書認證中心窗口,申請辦理數字證書(CA)。數字證書(CA)的辦理程序和申請資料要求詳見網上交易系統《數字證書(CA)的辦理指南》。
(二)拍賣出讓活動不接受除通過網上交易系統提出競買申請以外(如電話、郵寄、書面、口頭等)其他形式的申請。
(三)競買企業可根據需要,自行現場踏勘出讓地塊。
(四)本次拍賣出讓公告內容如有變化,出讓人將在《青島日報》等相關媒體發布補充公告,屆時以補充公告為準。
(五)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公開出讓,住宅用地設起始價、最高限價、不設底價,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但競買報價超出最高限價時除外;其他用途宗地設起始價、不設底價,采用增價拍賣方式,按照價高者得的原則確定競得人。當競買報價達到或超過最高限價時,網上土地競價中止轉到線下競高品質商品住宅(包括綠色建筑、智慧化基礎設施配置、裝配式建筑)建設環節。所有取得網上競價資格且同意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以最高限價成交的競買人,均可參與線下競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環節,并在6月17日提交《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承諾書》(具體時間、地點及其他事宜另行通知),出讓人按照競買人提交的《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承諾書》,依據《競高品質商品住宅分值表》進行計分,計分最高的競買人為暫定競得人。若計分相同,采用搖號方式確定暫定競得人。“競高品質商品住宅建設”環節由公證人員進行現場公證。建設標準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和《關于進一步明確和落實住宅小區智慧化基礎設施配置條件的通知》(青建發〔2021〕7號)、《關于推進裝配式建筑發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青政辦發〔2021〕3號)、《關于印發<青島市推進綠色建筑創建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青建辦字〔2021〕21號)文件要求。
(六)根據財綜〔2021〕19號文件要求,網上交易成交后,競得企業須出具《授權證明》(詳見拍賣出讓文件),同意協助自然資源部門辦理競買保證金抵作土地出讓價款申報繳庫手續。
(七)土地競得企業應在項目具備交房條件后,組織并實施交房的同時為購房人辦理不動產權證。項目用地建設、銷售、登記等環節應嚴格執行省、市“交房即辦證”相關要求。
(八)本次國有建設用地宗地砂石土資源屬于國家所有,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統一處置。
九、注意事項
(一)競買企業提交競買申請時,應按照網上交易系統提示,上傳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明文件。
(二)競買企業全額繳納競買保證金,競買企業提交競買申請時,須提交購地資金為自有資金的承諾書,競買企業股東不得違規對其提供借款、轉貸、擔保或其他相關融資便利等。購地資金不得直接或間接使用金融機構各類融資資金,購地資金不得使用房地產產業鏈上下游關聯企業借款或預付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借款,購地資金不得使用參與競買企業控制的非房地產企業融資等。
網上交易成交后,資格審查時,暫定競得企業須提交由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購地資金為自有資金的審計報告,暫定競得企業須提交由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購地資金為自有資金的審計報告。規定時間內未能提供審計報告或審計結論與承諾不一致的,取消暫定競得企業競得資格,從競買保證金中扣除50%作為違約金不予退還,且3年內不得在我市參與土地競買。
聯合申請的,聯合體各方須按約定的出資比例,分別繳納競買保證金和土地出讓價款。
(三)競買企業請在網頁提示下使用網上交易系統,并慎重上傳《競買申請書》等競買申請需提交的資料。如上傳虛假或與競買申請無關的資料擾亂網上交易活動的,競買企業將被列入誠信黑名單。
(四)網上交易成交后,競得企業所提交紙質文件未通過審查的,應當撤銷競得企業的競得資格,沒收5%的競買保證金;競得企業未按《青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第二十六條規定提交紙質申請文件,或競得企業拒絕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撤銷競得企業的競得資格,沒收全部競買保證金,競價結果無效,另行組織宗地網上交易活動。
(五)根據《青島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網上交易規則》,競得企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競價結果無效,不簽訂《成交確認書》,沒收全部競買保證金,另行組織宗地網上交易活動,涉及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1、采取惡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競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2、通過黑客攻擊、病毒入侵等手段影響或操縱交易系統競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3、實施影響網上交易活動公開、公平、公正的其他違法行為。
(六)網上交易系統增加5分鐘延遲功能。競價時,當監控到系統網絡出現異常,網上交易系統將自動中止交易,5分鐘后進入新一輪報價周期。系統中止期間,請競買企業等候5分鐘后,繼續報價。
十、聯系電話
黃島區公共資源交易服務中心(報名咨詢):0532-68976530
黃島區自然資源局(宗地咨詢):0532-86988425
數字證書(CA)咨詢:400-626-7188 ?地址:青島市福州南路17號市民中心4樓CA窗口
青島市黃島區自然資源局
2022年5月27日